适用条件
适合哪些企业
已注册香港或新加坡公司,需要按期维护、从其他服务商转入,或盘点未办事项的企业。
特殊状态先核定
长期无业务、已经登记为不活动公司、逾期、拟注销或存在争议的主体,先查清状态及适用义务,再安排办理。
服务内容
年度台账
汇总公司周年日、财政年度、商业登记有效期和服务续约日,分别管理。
申报与续期
协调香港 NAR1、商业登记续期及新加坡 Annual Return 等约定事项。
法定记录
核对秘书与地址安排、董事股东变更及相关法定登记册维护。
转入与补办
盘点过往文件和欠办事项,协调交接、变更或逾期补办,费用另行确认。
香港与新加坡分别核对
| 年度事项 | 香港 | 新加坡 |
|---|---|---|
| 年度申报 | 一般本地私人公司在成立周年日后 42 天内交付 NAR1;依法不活动公司的适用豁免另行核定。 | 非上市公司一般在财政年度结束后 7 个月内向 ACRA 递交 Annual Return;特殊情形按 ACRA 要求核定。 |
| 登记与服务续期 | 商业登记按税务局通知及证书有效期处理;秘书、注册地址按服务期续约。 | 注册地址、秘书及相关法定记录持续维护;服务期限按委托约定。 |
| 控制人记录 | 按适用规定备存并更新 SCR,指定代表安排需核对。 | 相关法定登记册及人员、地址资料按 ACRA 要求维护。 |
| 财税事项 | 账务、审计和利得税申报另行管理。 | 财务报表、适用审计及 IRAS 税务申报另行管理。 |
资料清单
个人董事或股东
身份与地址资料有变更时提供更新文件,并确认当前股权及授权签字安排。
公司主体或公司股东
注册文件、章程、最新董事股东及控制人记录;有公司股东时提供最新持股和授权资料。
从其他服务商转入
公司文件盒、法定登记册、秘书和地址安排、过往申报回执、商业登记及未处理政府通知;财税资料另列交接清单。
办理流程
01 · 核对公司状态、周年日、财政年度与现有服务期
02 · 盘点文件、政府通知及过往办理记录
03 · 列明本次事项、资料缺口和费用
04 · 准备文件并交您确认
05 · 由当地执行方递交或办理续期,跟进反馈
06 · 归档回执、更新台账并安排下一轮提醒
周期、费用与服务边界
资料齐全并确认公司状态、办理事项及授权后,按个案确认办理周期;逾期补办、转入交接或补件需要另行评估。办理周期与法定截止日分开管理,香港在周年日前 30 天提醒您,新加坡按适用节点安排。
| 费用项目 | 核定方式 |
|---|---|
| 政府收费 | 浮动;适用的迟交费用按主管部门现行要求核定。 |
| 服务费 | 按个案报价,列明申报、续期、台账及跟进范围。 |
| 另行约定项目 | 秘书与地址续费、资料变更、逾期补办、做账审计及报税,分别明确是否包含。 |
年度维护不自动包含做账、审计和报税,也不默认包含所有董事、股东或地址变更。香港申报事务由持牌机构执行;新加坡当地执行安排在委托时明确。历史遗漏、罚则及恢复事项先核定责任和范围,再办理。
常见问题
通常仍需要。没有交易不等于已经取得不活动或休眠状态;两地的公司申报与税务豁免分别判断,不自动免除。
一般本地私人公司应在成立周年日后 42 天内递交 NAR1。VIVOS 在周年日前 30 天提醒您,特定不活动状态另行核定。
一般按财政年度结束日计算。非上市公司通常在财政年度结束后 7 个月内办理,特殊情况按 ACRA 要求核定。
不自动包含。财税服务另行确认范围与费用,年度台账会把相应节点分别列出。
先交接公司文件、法定登记册、秘书地址安排、过往申报记录及未处理通知。临近截止日时,先确认由哪一方完成本次申报。
官方依据与延伸阅读
官方依据最后核对:2026-10-13。法定义务以适用规则及主管机构要求为准;业务服务范围以服务确认单为准。


